大陆法(大陆法和普通法)

新闻 04-20 阅读:38 评论:0

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 普通法系渊源以判例为主,会大量引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具有拘束力而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2论证方法不同 普通法系往往采用“归纳法”大量列举事。

第一香港法律与大陆法律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2法官权限不同3诉讼程序不同香港实行的法律制度是根据以前遗留的。

大陆法是法律体系的代称通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或 “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 和 德国民法典为范本的欧洲大陆各国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建立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大陆法和普通法)

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其中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基于判例,而其他的三种即大陆法系都是成文法系大陆法系历史背景 1。

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系,它是指以古代罗马法指罗马私法为基础而发展形成起来的法律制度这种法系的特点是法律发达,成文法数量多,司法机构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强调法学的理论体系在中国。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NO1 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构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判例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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